异议内容:
| 项目编号 | E5203822026000297001 | 项目名称 |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 |
| 标段(包)编号 | E5203822026000297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 |
| 异议内容 | 1、疑问1:招标人须知10.1.2条中,规定了文字内容(含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段前段后间距为0;表格中的文字是否也执行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段前段后间距为0的规定,插入的图片上的文字是否有要求。2、疑问2:招标人须知10.1.2条中,要求正文标题序号按阿拉伯数字分级编排:一级为1、2、3......;二级为1.1,1.2......;三级为1.1.1、1.1.2......,依此类推:,标题后的正文是否能编号阿拉伯数字1、2、3、4......3、疑问3:本项目开工日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应为7月20日?4、疑问4:招标文件未见危险性较大清单,技术标评分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危大清单编制方案,可否理解自行判断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 | ||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针对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项目编号:E5203822026000297001)招标文件的异议,将在异议提出截止日期之后统一进行回复,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