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内容:
| 项目编号 | E5203822026000297001 | 项目名称 |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 |
| 标段(包)编号 | E5203822026000297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 |
| 异议内容 |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约定的修改:关于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1)项目安全总监:1人,(10)劳资专管员:1人。以上人员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中,职务列无项目安全总监、劳资专管员两个岗位(详见下图),且无法手动输入,请招标人增加该岗位,或明确上传措施。 | ||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针对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项目编号:E5203822026000297001)招标文件的异议,将在异议提出截止日期之后统一进行回复,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