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内容:
| 项目编号 | E5203822026000297001 | 项目名称 |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 |
| 标段(包)编号 | E5203822026000297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 |
| 异议内容 |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2:(4)承诺函格式以招标文件附件的形式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供各投标人参考。提问:下载的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未见承诺函格式,请问承诺函是否有格式要求,若有请明确格式。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8:投标人需对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PDF)的页码进行标注,并注明目录。本条内容不做无效标要求。提问:由于编制软件中目录、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内容为软件在线填写,无法上传,即无法编码。请问是否取消编页码。 | ||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针对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项目编号:E5203822026000297001)招标文件的异议,将在异议提出截止日期之后统一进行回复,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