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三桥镇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变更公告。主要变更:取消项目经理现场阐述施工方案的要求,改为所有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均得5分。
关键信息
联系电话
13984972166(招标人)/ 18089649870(招标代理)
详细内容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E52032520240007JF001
招标项目名称:三桥镇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招标标段名称:三桥镇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阐述方案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表达能力等较好:5-4分;一般:3-2分;较差:1-0.5分;不到场或未持身份证原件得0分。(不作强制性规定,由投标人自愿) |
不要求项目经理到场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本项所有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均得5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信息 |
招标代理 |
招标代理信息 |
| 招标人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三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道真县三桥镇 |
地址 |
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大成帝景B栋17-4号 |
| 联系人 |
韩洪勇 |
联系人 |
黎先生 |
| 电话 |
13984972166 |
电话 |
18089649870 |
| 电子邮件 |
466872732@qq.com |
电子邮件 |
445988378@qq.com |
完整摘要
这是三桥镇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项目编号:E52032520240007JF001)的变更公告。主要变更内容涉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阐述方案评分标准。原规定要求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根据表达能力评分。现已更正为不要求项目经理到场阐述,所有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在本项均得5分。招标人为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三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