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清镇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警用皮卡车采购项目因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该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公告号为筑公资告〔2015〕采字第1137号,采购代理机构为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姣,电话18585622558。
详细内容
警用皮卡车采购(三次)废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公告号
项目名称:警用皮卡车采购(三次)
公告号:筑公资告〔2015〕采字第1137号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阳市政府采购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公告日期:2015-08-31
询价日期:2015-09-08
三、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询价
四、废标原因
因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杨琼
联系电话:139850115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姣
电话:18585622558
传真:0851-85229379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8日
完整摘要
本项目为清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警用皮卡车,公告号为筑公资告〔2015〕采字第1137号。采购方式为询价,公告发布于2015年8月31日,询价日期为2015年9月8日。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阳市政府采购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本项目因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于2015年10月28日宣布废标。采购人联系人为杨琼,联系电话13985011566;采购代理机构为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姣,电话18585622558,传真0851-85229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