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13-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赫章县小山片区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招标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 | 毕节市2013-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赫章县小山片区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 |||||||
招标 人 | 赫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公室 | |||||||
代理机构 | 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8月18日10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 技术分1 |
| 技术分2 |
| 技术分3 |
| 技术分4 |
|
技术分5 |
| 技术分6 |
| 技术分7 |
| 技术分8 |
| |
商务分 |
| 总分 | 81.00分 | |||||
首席建筑师 | 周可 | |||||||
报价 | 1888800.00元 | |||||||
类似业绩 | 金阳新区大关安置房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技术分1 |
| 技术分2 |
| 技术分3 |
| 技术分4 |
|
技术分5 |
| 技术分6 |
| 技术分7 |
| 技术分8 |
| |
商务分 |
| 总分 | 72.60分 | |||||
首席建筑师 | 刘建德 | |||||||
报价 | 1888800.00元 | |||||||
类似业绩 | 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三期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 |||||||
| 技术分1 |
| 技术分2 |
| 技术分3 |
| 技术分4 |
|
技术分5 |
|
|
|
|
|
|
| |
商务分 |
| 总分 | 65.85分 | |||||
报价 | 1888800.00元 | |||||||
首席建筑师 | 胡小菊 | |||||||
类似业绩 | 黔南(瓮安)监狱建设项目 | |||||||
公示 期 | 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1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公告摘要
毕节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报价1888800.00元。
关键信息
详细内容
毕节市2013-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赫章县小山片区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招标中标公示
毕节市2013-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赫章县小山片区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招标中标公示
毕节市2013-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赫章县小山片区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人:赫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公室
代理机构: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8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技术分1 | 技术分2 | 技术分3 | 技术分4 | 技术分5 | 技术分6 | 技术分7 | 技术分8 | 商务分 | 总分 |
|---|---|---|---|---|---|---|---|---|---|
| 81.00分 | |||||||||
首席建筑师:周可
报价:1888800.00元
类似业绩:金阳新区大关安置房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技术分1 | 技术分2 | 技术分3 | 技术分4 | 技术分5 | 技术分6 | 技术分7 | 技术分8 | 商务分 | 总分 |
|---|---|---|---|---|---|---|---|---|---|
| 72.60分 | |||||||||
首席建筑师:刘建德
报价:1888800.00元
类似业绩: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三期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 技术分1 | 技术分2 | 技术分3 | 技术分4 | 技术分5 | 技术分6 | 技术分7 | 技术分8 | 商务分 | 总分 |
|---|---|---|---|---|---|---|---|---|---|
| 65.85分 | |||||||||
报价:1888800.00元
首席建筑师:胡小菊
类似业绩:黔南(瓮安)监狱建设项目
公示期: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1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