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钟山区德坞新苑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暖)工程施工(二次招标)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为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报价7285.059060万元。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
2014-10-16至2014-10-20
项目名称
钟山区德坞新苑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暖)工程施工 (二次招标)
详细内容
中标公示
| 工程项目名称 |
招 标 人 |
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其他因素得分 |
扣分因素 |
总 分 |
项目负责人 |
报 价(万元) |
| 钟山区德坞新苑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暖)工程施工 (二次招标) |
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 |
六盘水中大恒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014-10-15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6.9000 |
5.0000 |
62.9012 |
10.0000 |
0.0000 |
94.8012 |
张小明 |
7285.059060 |
|
|
|
|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
16.2000 |
5.0000 |
59.8384 |
10.0000 |
0.0000 |
91.0384 |
梁治旺 |
7129.786686 |
|
|
|
|
|
天津东方奥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1600 |
4.0000 |
62.4128 |
8.0000 |
0.0000 |
90.5728 |
李鹏 |
7292.142616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完整摘要
钟山区德坞新苑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暖)工程施工(二次招标)中标公示,招标人为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代理机构为六盘水中大恒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为2014-10-15,公示期为2014-10-16至2014-10-20。中标候选人为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报价为7285.0590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