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习水县东皇镇卫生院职工公租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 ||
招标人 | 习水县东皇镇卫生院 | ||
代理机构 | 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7月4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山河秀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王福建 | ||
报价 | 11408104.85元 | ||
得分 | 86.7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刘剑峰 | ||
报价 | 11392039.00元 | ||
得分 | 81.4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高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母本燕 | ||
报价 | 11416896.60元 | ||
得分 | 80.31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07月04日 | 至 | 2014年07月06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公告摘要
习水县东皇镇卫生院职工公租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示,公示期至7月6日。
关键信息
项目预算
11408104.85元
开标时间
2014年7月4日
项目名称
习水县东皇镇卫生院职工公租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公告类型
中标公示
详细内容
中标公示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报价 | 得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报价 | 得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报价 | 得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公示期 | 公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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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水县东皇镇卫生院职工公租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 习水县东皇镇卫生院 | 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4日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贵州山河秀建设有限公司 | 王福建 | 11408104.85元 | 86.70 | 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刘剑峰 | 11392039.00元 | 81.40 | 遵义高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母本燕 | 11416896.60元 | 80.31 | |||||
| 2014年07月04日至2014年07月06日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完整摘要
习水县东皇镇卫生院职工公租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贵州山河秀建设有限公司,报价11408104.85元,得分为86.70。公示期为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