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贵州高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旧州服务区综合能源一站施工(工艺部分)(二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业绩评分项补充证明材料说明,“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作为佐证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为项目经理的需提供业主证明”。 特此通知! |
| 贵州高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26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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