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40020260008LH
项目名称: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维修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7099
预算金额(元):4721941.61元
最高限价(元):4721941.61元
采购需求: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维修改造提升工程
标项1
标项名称: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维修改造提升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721941.6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维修改造提升工程(具体详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日前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①提供2026年01月(含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2026年01月(含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其投标无效。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则无需再提交以上(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1)-(6)项资格证明及特定资格要求材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以上(1)-(6)项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供应商单位有效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 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五)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本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须提供《监狱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3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7月30日 23时59分
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8-04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
开标时间:2026-08-04 09:30:00
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维修改造提升工程: 10000.00元(壹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6年08月04日9点30分前
(2)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账 号:0333001400000001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4)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其它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
地址:安顺市镇宁自治县犀牛路276号
项目联系人:李高俊
项目联系方式:13049510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白鹤路白鹤安置小区5号楼6楼603号
项目联系人:万爱、王文、王武
项目联系方式:13595142572
特别提醒:
1、首次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ASTF格式)。
 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正文.pdf
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