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贵龙纵线道路工程结算评审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CG-20262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龙纵线道路工程结算评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 |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采购文件符合性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规定的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情形,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情形”的,供应商/投标人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采购文件符合性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规定的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情形,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近一年的工资流水)、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合理时间为30分钟。其中,属于“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情形”的,供应商/投标人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
更正日期:2026-07-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 评分标准【评分表】中异常低价审查与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 第四节竞争性磋商程序中异常低价审查的表述不一致。以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 【评分表】表述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见龙洞路1号卓信商务港A1302室
联系方式:0851-85519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友山基金大厦24楼
联系方式:17385190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17385190906
文件预览:
澄清文件压缩包.zip
澄清变更公告.pdf
附件下载
澄清变更公告.pdf
327.96 KB
已下载 0 次
¥1
澄清文件压缩包.zip
948.69 KB
已下载 0 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