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内容:
| 项目编号 | E520526202600022B001 | 项目名称 | 贵州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威宁)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 |
| 标段(包)编号 | E520526202600022B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贵州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威宁)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 |
| 异议内容 | 我公司系本项目合法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其投标资料疑似存在弄虚作假、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评审硬性标准两项重大无效标情形,不符合中标候选人资格,具体事实及招标文件依据如下:(一)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职称证书疑似涉嫌虚假材料,属于投标弄虚作假,应直接否决投标;(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法定及格式要求,财务状况资格审查不通过;(三)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疑似造假,虚假业绩参与评标得分,严重破坏招标公平性;基于上述事实、招标文件条款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现正式提出以下异议请求:1、请贵司立即暂停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流程,将本异议完整提交评标委员会启动复核;2、依法核查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全部佐证材料,认定其投标无效,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3、评标委员会剔除不合格投标人后,对剩余有效投标人重新评审排序,更新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4、在法定时限内出具书面正式异议处理答复文件,并附复核核查依据;5、若核查确认该单位存在造假行为,请按招标文件约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失信记录。 | ||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