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050020260005XU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6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第6章 评审标准-针对本项目人员要求 | 1.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物业项目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4分,无相关经验不得分。 2.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保洁服务主管: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4分,无相关经验不得分。 3.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秩序维护主管: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3分,无相关经验不得分。 4.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会务主管: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2分,无相关经验不得分。 5.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会议服务的会务人员,具有2年以上从事会务、接待方面的工作经历的,得2分,无相关经验不得分。 6.拟派为本项目的保洁、保安、会务人员均具有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上述全部人员的证明材料,得6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由供应商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工作经验证明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简历表(简历表应包含该人员从事对应工作内容的起止时间及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供应商出具的声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 1.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物业项目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4分,无相关经验不得分。(提供不限于人员简历表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材料不得分) 2.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保洁服务主管: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4分,无相关经验不得分。(提供不限于人员简历表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材料不得分) 3.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秩序维护主管: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3分,无相关经验不得分。(提供不限于人员简历表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材料不得分) 4.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会务主管: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2分,无相关经验不得分。(提供不限于人员简历表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材料不得分) 5.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会议服务的会务人员,具有2年以上从事会务、接待方面的工作经历的,得2分,无相关经验不得分。(提供不限于人员简历表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材料不得分) 6.拟派为本项目的保洁、保安、会务人员均具有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得6分。(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人员上岗前将证明材料交至采购人处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上岗;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6年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以上更正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路上段47号
联 系 人:李瑶
联系电话:0857-8283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联系方式:1898415154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
联系电话:18984151543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文件预览:
1077更正公告4.pdf
1077磋商文件(更正稿4).pdf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6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