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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冷链设施设备(含冷库及冷藏车)验证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6-12 查看 53 次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全省冷链设施设备(含冷库及冷藏车)验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CH-2026-ZCB003

项目名称:全省冷链设施设备(含冷库及冷藏车)验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600065M

预算金额(元):11168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382700.00,标包2:378000.00,标包3:356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A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8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六盘水、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个市(州)及其下辖县(市,区)疾控冷链设施设备验证服务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B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7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个市(州)及其下辖县(市,区)疾控冷链设施设备验证服务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C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56100.00

简要规格描述:贵阳市、毕节市、安顺市及其下辖县(市,区)疾控冷链设施设备验证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A、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固定格式);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后出具的无欠税证明);⑤具有依法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应当缴纳月份的社保凭证);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固定格式)。B、诚信资格要求: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扫描件(固定格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验,若与承诺不符时将查验结果提交磋商小组。C、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承诺函(固定格式):①与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非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2)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固定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

标项2:

A、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固定格式);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后出具的无欠税证明);⑤具有依法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应当缴纳月份的社保凭证);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固定格式)。B、诚信资格要求: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扫描件(固定格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验,若与承诺不符时将查验结果提交磋商小组。C、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承诺函(固定格式):①与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非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2)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固定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

标项3:

A、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固定格式);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后出具的无欠税证明);⑤具有依法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应当缴纳月份的社保凭证);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固定格式)。B、诚信资格要求: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扫描件(固定格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验,若与承诺不符时将查验结果提交磋商小组。C、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承诺函(固定格式):①与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非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2)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固定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和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视为小微企业。若查实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标项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和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视为小微企业。若查实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标项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和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视为小微企业。若查实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3日 至 2026年06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解密时间:2026年06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6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标项2:否,标项3: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2: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3:

详见采购文件

3.其他事项:保证金缴纳事项:(1)投标保证金额(元):12000元。其中A包:4000元;B包:4000元;C包:4000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4)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2991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玲玲,余克高,吕锟

项目联系方式:0851-8862558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玲,余克高,吕锟

联系方式:0851-8862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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