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 · 及时 · 专业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黔南州人民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2026-06-10 查看 8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0020260004W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黔南州人民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采购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518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 评分标准-商务部分-项目服务团队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1年以上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管理经验,提供服务经验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行业技能证书(所有发证机构均认可)、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投标单位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要求得5分。2.洗涤操作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洗涤技能培训证书(所有发证机构均认可)的,每提供1人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投标单位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3.运输团队配备合理,司机均持有相应驾驶证且有良好驾驶记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承诺书、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投标单位 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要求得3分。4.拟派项目其他人员(不含上述人员),每提供1名上岗人员得0.5分,最高得7分。提供上岗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1年以上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管理经验,提供服务经验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本省人社备案第三方(须提供相关备案证明)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洗衣师技能等级证书、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投标单位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要求得5分。2.洗涤操作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本省人社备案第三方(须提供相关备案证明)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洗衣师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投标单位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3.运输团队配备合理,司机均持有相应驾驶证且有良好驾驶记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承诺书、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投标单位 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要求得3分。4.拟派项目其他人员(不含上述人员),每提供1名上岗人员得0.5分,最高得7分。提供上岗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
2 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拟投入设备 1.投标人具备集成式洗衣机(单台≥130kg装载量)设备,每提供一台得1分,总分4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证明装载量达到130kg及以上,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台隔离式洗衣机(单台≥100kg装载量)设备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装载量达到100kg及以上,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非隔离式洗衣机设备(单台≥100kg装载量),每提供一台得1分,总分5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装载量达到100kg及以上,不提供不得分。4.投标人具有不少于一套全自动烫平机设备,熨烫宽度≥3000mm,满足医用织物熨烫消杀标准,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不提供不得分。5.配备医用全自动烘干机,单台装载量≥100kg,满足医用烘干杀菌要求,每提供一台得1分,总分5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不提供不得分。备注: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设备现场实景照片(实拍图:设备整体+机身铭牌参数特写,清晰显示吨位、规格等参数;如未能显示参数的,可提供该设备说明书等证明材料);2.设备权属如为投标人单位自有,需提供采购发票或购销合同等材料;如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合同等材料。 1.投标人具备集成式洗衣机(单台≥100kg装载量)设备,每提供1台得1分,总分8分(必须配备卫生隔离式洗衣机1台及以上,否则该项不得分);或投标人具备隧道式洗涤机组(洗涤笼、洗衣笼、隧道洗衣龙),每提供一套得8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装载量达到100kg及以上,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不少于一套全自动烫平机设备,熨烫宽度≥3000mm,满足医用织物熨烫消杀标准,得6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不提供不得分。3.配备医用全自动烘干机,单台装载量≥100kg,满足医用烘干杀菌要求,每提供一台得2分,总分6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不提供不得分。备注: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设备现场实景照片(实拍图:设备整体+机身铭牌参数特写,清晰显示吨位、规格等参数;如未能显示参数的,可提供该设备说明书等证明材料);2.设备权属如为投标人单位自有,需提供采购发票或购销合同等材料;如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合同等材料。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都匀市文峰路9号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854-8226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省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东方记忆景区新建楼房4号楼北端二楼
联系人:吕明杨、赵迪、梁川、王琳
联系方式:17678910301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pdf

199.13 KB 已下载 0 次 ¥1
全屏阅读
收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