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诚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花漫江途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贞丰县城市水上游乐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EPC)进行招标,并于2026年06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520260001IN001001
标段(包)名称:贞丰县城市水上游乐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贵州诚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花漫江途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6-06-02 09:3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匠筑未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84.26 | 报价: | 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勘察设计项目发包承包中价格行为)的通知》(黔价房调(2003)第199号)收费标准,按直接工程费用的国家标准取费下浮35%。施工及设备采购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4版)和《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下浮1.5%。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技术监督站审查合格。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备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 | 负责人: | 石峰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21202319437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乾兑建设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77.1 | 报价: | 设计部分:下浮35%。施工及设备采购部分:下浮1.5%。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技术监督站审查合格。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备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 | 负责人: | 邹林波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8201932943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耀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70.68 | 报价: | 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勘察设计项目发包承包中价格行为〉的通知》(黔价房调(2003)第199号)收费标准,按直接工程费用的国家标准取费下浮 35 %;施工及设备采购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4版)和《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下浮 1.5%。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技术监督站审查合格。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备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 | 负责人: | 邓朋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4201503973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 |
公 示 期: 2026-06-04至2026-06-0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间,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投标人应请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人或代理结构答复不满意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66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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